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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儿童康复
红岩院区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介绍
2024年度贵州省残联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已经开始申请,现将我院救助项目汇总方便患者及家属及时申报。项目咨询电话:0851—88255151。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儿童康复中心是贵州省残联肢体残疾、智力残疾救助项目、贵州省民政厅“助康工程、福音工程、福康工程”项目定点机构。2023年被评为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骨干机构。
中心秉承“医教康融合、中西医结合,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康复理念,为特殊儿童提供个体化、精准化的康复干预。
残联项目
贵州省肢体、智力残联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的0-15岁的肢体和智力残疾儿童。
二、救助金额
参考补贴标准为0-6岁每年18320元/人,7-15岁每年12000元/人,每年康复治疗不少于10个月。
三、申请资料
1)0-6岁儿童需疾病诊断书,7-15岁需残疾证,如残疾证类别不能对应康复项目,需疾病诊断。
2)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被救助者页)、或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被救助者)。
3)被救助者2寸照片一张(不限底色)。
四、申请流程
1)携带申请资料到各地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如威宁残疾人联合会),申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2)携带审批表到我院儿童康复中心办理即可康复。
贵阳市肢体、智力残联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的0-15岁的肢体和智力残疾儿童。
二、救助金额
参考补贴标准为每年2.4万/人,每年康复治疗不少于10个月。
三、申请资料
1)0-6岁儿童需疾病诊断书,7-15岁需残疾证,如残疾证类别不能对应康复项目,需疾病诊断。
2)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被救助者页)、或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被救助者)。
3)被救助者2寸照片一张(不限底色)。
四、申请流程
1)携带申请资料到贵阳市各区残疾人联合会(如南明区残疾人联合会),申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2)携带审批表到我院儿童康复中心办理即可康复。
民政项目
助康工程项目
一、救助条件
户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住院康复条件的下列人员中的残疾儿童,经申报批准可免费住院康复治疗。
1、特困供养人员患者;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患者;
3、城乡低保患者;
4、城乡低收入患者;
5、脱贫不稳定人口患者;
6、农村边缘易致贫人口患者;
7、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中家庭生活困难患者;
9、见义勇为患者,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患者;
10、其他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
注:服务对象中原已享受过本项目免费康复治疗的,原则上两年内不予享受项目资助。但其中年龄未满八周岁的患儿,可每年享受一次本项目资助。
二、救助对象及病种
针对全省0—14岁残疾儿童。救助病种包括脑性瘫痪、发育迟缓、运动障碍、智力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孤独症谱系障碍、脊髓损伤后遗症、颅脑损伤后遗症、周围神经损伤等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疾病。
三、救助金额
免费康复28天,康复满28天出院时领取交通生活补助(35元/天)。
四、救助流程
1、患者或家属在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康复救助申请,填写格式文件《普及型假肢配置及救助性康复申请》。
2、患者填写《贵州省困难家庭肢体功能障碍救助性康复项目申报表》(下称《申报表》,特别注意的是,《申报表》与《申请》都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领取哦~
3、县(区、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申报表》;
4、联系贵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伤残事业部(0851-85514145),再次审核通过后,进行预约床位。
5、携《申请》及《申报表》前往贵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初诊筛查;
6、符合入院条件者至贵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伤残事业部进行办理审批;
7、患者住院康复治疗
出生干预缺陷项目
包含下列疾病:
遗传代谢病、
先天性结构畸形、
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
出生干预缺陷项目
一、服务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
2、年龄18周岁(含)以下;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
4、在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二、补助标准
(一)遗传代谢病救助标准
1、每名患儿可申请 2 次救助。
2、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 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3、第二次申请自患儿首次救助完成日(含)起(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至第二次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4、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3000 元—10000元补助。
(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标准
1、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只救助一次。
2、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实施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3、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
(三)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标准
1、2021—2025 年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 4 次救助。
2、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后三次申请自患儿申请上一次救助完成日(含)起(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3、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
三、申请流程及资料
包括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实施机构初审、省级管理机构复审、基金会复核及公示、基金会申请救助金、基金会拨付救助金、实施机构回访七个环节。
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救助申请,登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并填写相应信息。患儿法定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的,可前往实施机构,按要求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
儿童康复中心(贵阳市南明区东新区路72号)
电话:0851-8825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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