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建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及补贴活动实施指引问答手册

文摘   2024-12-27 17:31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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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发改委、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莆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政策落实工作,特制定《莆田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6日



莆田市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及《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3号)等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工作,鼓励引导市民开展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
  (二)产权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补贴形式及标准
  (一)全屋装修补贴
  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产权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
  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线下莆田市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厨卫电器、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
  三、补贴申领条件
  (一)装修依法规范。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验。
  (二)购置及时有效。物品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24日之后(含,见发票开具时间),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新旧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不予补贴。
  (三)申请主体适格。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主体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四、补贴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信息、住宅信息、物品材料购置信息、产权人银行账号、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申报金额等信息,并填写申领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装修改造的,还应提交装修合同及装修过程照片等佐证材料。申请人本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信息核验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或部分通过的,转入线下实地核验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将申请驳回并告知申请人。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可组织县(区、管委会)街道(乡、镇)办事处及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线下逐套实地核验,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3个自然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核验不通过或申请人放弃申请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予以驳回。
  (三)补贴发放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及时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五、活动周期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受预算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六、监督检查
  (一)实施产权人诚信申报。产权人应真采购、真装修,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承诺书详见附件)。未能提供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补贴资金。
  (二)加强社会监督。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设置咨询热线及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违法违规处理。若发现产权人、装饰装修公司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报、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市住建局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住宅装修、改造及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意义,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申请材料审核,精心组织实地核验环节工作,并明确线下受理办公室、对外公开咨询电话。
  (二)确保工作质量。市住建局对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并加强日常联系指导;同时,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商务局,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每周及时公布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标准、工作步调、工作成效符合预期。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压紧压实材料审核人员和实地核验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市住建局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发挥属地优势,结合辖区内新开楼盘和回迁安置房等,组织商家、企业开展推荐会,广泛宣传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相关政策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等进一步加强住宅装修管理,积极宣传购置补贴政策,为住宅装修、改造及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提供便利。支持、鼓励建筑业协会发动装修企业,强化供需对接,协助做好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相关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在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产权人在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住宅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申请人须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对住宅进行装修改造的授权。在实施过程中,如:1.申请人已享受过某一商品的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则不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补贴2.申请人享受的财政补贴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的且补贴资金已补贴到申请人的,申请人应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至市级财政指定账户。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合法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务公寓等。无合法产权的住宅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三)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不含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四)装饰装修公司应在莆田市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装饰装修公司对装修工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小散工程活动,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五)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本指引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可进行动态调整。
  (七)本实施细则由莆田住房和建设局会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财政局和莆田市商务局共同负责解释。

  本细则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莆田市住宅装修、改造及物品和材料购置补助

  活动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咨询电话

地区

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

0594-2633050

仙游县住建局

0594-7991512

荔城区住建局

0594-2213668

城厢区住建局

0594-2693860

涵江区住建局

0594-3285109

秀屿区住建局

0594-6729257

湄洲岛建交局

0594-5092776

北岸住建局

0594-595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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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为哪些群体?
  1.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
  2.产权人(申请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开展住宅装修;
  3.产权人(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事业等法人单位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二)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住宅包括哪些?
  1.有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务公寓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2.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3.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无合法产权的住宅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三)提供政策性住房的证明有哪些?
  1.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由申请人提供不动产权登记凭证;
  2.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但已办理网签手续和收房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供收房确认书;
  3.对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也未办理网签手续的,不纳入此次家装补贴活动范围。
  (四)一套房产有多个产权人的,由谁提出申请?
  同一套房产有1名以上产权人的,产权人(申请人)可共同商议由1名产权人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人须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对住宅进行装修改造的授权。
  (五)同一套房产是否能够申请多次补贴?
  不可以。同一套房产已提交申请并获得补贴的,不可以在活动周期内再次提出申请。同一套房产已提交申请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再次重新提出申请。
  (六)产权人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来办理装修补贴申请吗?
  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形:
  1.老人、小孩、残疾人等产权人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提出申请的,可委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代为办理,需提供户口本等可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2.产权人因在异地而无法在莆提出申请的,可委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代为办理,需提供户口本等可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相关装修合同、发票、照片可由直系亲属办理或出具。所填报的申请信息应为产权人相关信息,补贴资金发放到产权人银行账户。
  (七)申请人如何查询自己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无需主动提供相应证明。如申请人想查询,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或下方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八)为什么要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申请人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公司进行施工,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九)哪些装饰装修公司可以承接住宅装修?
  装饰装修公司应在莆田市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查询网址: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十)外地装修公司在莆田的分公司,能否签定装修合同申请补贴?
  允许,但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外地在莆田的装修分公司应在莆田市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能开具莆田市范围内的发票;
  2.外地的装修公司应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装修合同的公司印章可由外地在莆田的装修分公司加盖。
  (十一)外地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在莆田的子公司,莆田子公司无装修资质,申请人与其签定了装修合同能否申请补贴?
  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装修公司,申请人与其签订了装修合同,此种情况不可参与补贴。
  二、关于补贴形式及标准
  (一)如何选择全屋装修补贴、局部装修改造补贴?
  在住宅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区域,装修改造三个区域(含本数)以上的,可申请全屋装修补贴或局部改造补贴。住宅装修改造三个区域以下的,只可申请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如更换更新整体橱柜、卫浴、衣柜等零星装修改造的,也可申请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但不包含家具家私。
  (二)可以同时申请全屋装修补贴、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补贴二种补贴吗?
  不可以。申请人只能选择一种补贴形式。
  (三)已选了其中一种补贴方式还可以放弃重新选择吗?
  在未正式提交申请前,可重新选择补贴方式。
  (四)选择其中一种补贴,补贴未通过,可以重新选择另一种补贴方式吗?
  可以,修改完善后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五)申请全屋装修补贴的,申请人如与装修公司只签订了包工不包料合同、包工包部分材料合同,其余部分家装物品和材料自行购买,自行购买物品和材料部分可以纳入补贴吗?
  可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人自行采购部分物品和材料,与商家签订销售购买合同,申请补贴时将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和商家销售合同一并提供,并按合同总价计算。
  2.申请人与装修公司友好协商后,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写明部分材料和物品由申请人自行采购,合同总价款包含自行采购物品和材料费用。申请补贴时提供合同、合同发票、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内自行采购物品发票。
  3.申请人与装修公司友好协商后,重新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整体合同,将自行购买物品和材料部分纳入合同范围内,在合同中写明是自行采购,在申请补贴时提供自行采购物品和材料开具的相关发票。
  4.申请人也可以另外选择局部装修改造补贴。
  (六)申请人如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合同,合同以外购买的家装物品和材料能否参照第(五)点,纳入补贴?
  可以。
  (七)申请全屋装修补贴,如何理解“合同总价款”?应提交哪些发票?
  申请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申请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合同总价款可以是一个合同价款,也可以是多个合同累计总价款;如有合同补充协议的,合同补充协议的家装物品和材料费用纳入合同总价款。
  以下两种情况较为常见:
  1.提交的发票金额与合同总价款一致。
  (1)申请人提交的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服务发票金额和满足比例要求(≥合同价60%)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金额与合同总价款一致,按合同总价款补贴20%,最高补贴3万元。
  示例: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了20万元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了5万元施工服务费用,15万元物品和材料费用。申请人提供了5万元的施工服务发票和15万元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按照合同总价20万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
  (2)申请人提交的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服务发票金额和不满足比例要求(<合同价60%)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金额与合同总价款一致,按合同中物品和材料材料购置价总价款补贴20%,最高补贴3万元。
  示例: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了20万元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了15万元施工服务费用,5万元物品和材料费用。申请人提供了15万元的施工服务发票和5万元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5万元的20%给予补贴,补贴1万元。
  2.提交的发票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
  (1)申请人提交的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服务发票金额和满足比例要求(≥合同价60%)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按施工服务发票和物品和材料发票总价款补贴20%,最高补贴3万元。示例: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了10万元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了3万元施工服务费用,7万元家装物品和材料费用。按装修实际情况,申请人只提供了2万元的施工服务发票和6万元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按照提交的施工服务发票和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的总价款8万元的20%给予补贴,补贴1.6万元。(2)申请人提交的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服务发票金额和不满足比例要求(<合同价60%)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按物品和材料发票总价款补贴20%,最高补贴3万元。示例: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了10万元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了4万元施工服务费用,6万元家装物品和材料费用。申请人上传了1万元的施工服务发票和5万元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5万元的20%给予补贴,补贴1万元。
  (八)申请局部改造装修补贴,应提交哪些发票?
  申请局部改造补贴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以下三种情况较为常见:
  1.合同内容包含施工服务和全部家装物品和材料。申请人应提交由装修公司开具的的施工发票和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可由装修公司或其他家装材料供应商开具)。施工发票不要求与装修合同金额一致。在合同范围内的家装物品和材料所对应开具的发票应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2.合同中包含施工服务和部分家装物品和材料,部分家装物品和材料在合同以外购买的。申请人应提交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发票、合同中部分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以及合同以外购买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可由装修公司或其他家装材料供应商开具)。施工发票不要求与装修合同金额一致。在合同范围内的家装物品和材料所对应开具的发票应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3.合同中只含施工服务,家装物品和材料在合同以外购买的。申请人应提交由装修公司开具的施工发票和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可由装修公司或其他家装材料供应商开具)。施工发票不要求与装修合同金额一致。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如消费者在线上购买的物品和材料开具了莆田市的发票,予以认可)。
  (九)提交的发票有什么类型要求?
  提交的发票应为装修公司开具施工(服务)发票、装修公司或线下门店购买的家装物品、材料销售发票。发票应为莆田市范围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
  (十)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需要载明什么信息?
  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需载明开票时间、产权人(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含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发票可多张,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备注承诺未享受过其他政策的补贴。
  发票开具的时间在6月1日至7月24日之间的,未载明产权人(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等信息的,予以认可。
  (十一)发票金额需要与申请金额一致吗?多张发票可以累计计算吗?
  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取得的销售发票,票据累计价款应与《莆田市新旧住宅装修、改造及物品和材料购置补助申请表》中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保持一致。多张发票可以累计计算。
  (十二)在莆田以外地区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提供莆田市以外地区的发票,可以申请吗?
  不可以。需提交莆田市范围内的发票。
  三、关于活动周期
  (一)本次活动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本次活动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活动结束。考虑到后台审核材料时间,建议市民群众于2024年12月25日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受预算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莆田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二)为什么活动周期是从2024年7月24日开始?
  2024年7月24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本次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措施,因此活动周期追溯至7月24日。
  四、关于申请流程和材料
  (一)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补贴,在哪里可以申请?
  《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开始,申请人向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是怎样的?
  本次申请实行诚信申报。申请补贴的申请人提交身份信息、住宅信息、物品材料购置信息、产权人银行账号、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申报金额等信息,并填写申领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装修改造的,还应提交装修合同及装修过程照片等佐证材料。申请人本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填报的银行账号一定要产权人本人吗?
  填报的银行账号应为产权人本人,填报的银行账号与产权人不一致的,不予发放。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准确的银行账号,否则补贴资金将发放不成功。
  (四)在7月24日至莆田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家装补贴通知期间,已开展装修或装修完并没有留存照片的,如何提交申请?
  在7月24日至文件印发之日,无开工照片的申请人,可上传工程进度照片代替开工、进度照片或其他可供佐证的材料。
  (五)家装补贴活动咨询电话是多少?
地区
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
0594-2633050
仙游县住建局
0594-7991512
荔城区住建局
0594-2213668
城厢区住建局
0594-2693860
涵江区住建局
0594-3285109
秀屿区住建局
0594-6729257
湄洲岛建交局
0594-5092776
北岸住建局
0594-5952916
  五、关于审核和资金发放
  (一)具体的审核要求和流程是怎样的?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相关工作人员将视情况抽查。审核通过后,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将补贴申请情况汇总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二)对违规行为怎么处理?

  若发现申请人在申请补贴过程中,申请人的物品和材料价明显高于市场价、装修明显未开工或家装材料未购置进场等情况的,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将视情况上门抽查核实。涉嫌弄虚作假申报补贴的,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应及时调查取证,情况属实的,报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如资金已发放的,应追回已发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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