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榕江:探索民族地区多元解纷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政务   2024-10-17 19:44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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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山区、民族两大特点,探索党建引领、多元联调、情理法融合的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夯实基层善治根基。

自主调解,“抓前端”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初秋时节的榕江县仁里水族乡寿昌村,微风徐徐,小溪潺潺,农田、农房、溪流与青山相映成趣,绘就一幅宁静与和谐的美丽乡村画卷。在“老杨调解室”楼下的院坝里,侗族老人杨昌义与三五个村民围着而坐,调解邻里纠纷。

缓和气氛、倾听、说理、讲法、决断、劝说……,杨昌义的一套“组合拳”下来,邻里矛盾已是涣然冰释。

“大家都是隔壁邻居,每天见面,一起生产、生活,这个事情大家各让一步,就这样和好了。”说着,他拉着两位村民的手握在一起,让两家的纠纷得以化解,矛盾成功排除。

杨昌义今年69岁,年轻时曾任寿昌村干部、组干、民兵连长等职。1984年开始跟着参与和学习调解村内矛盾纠纷,说话、办事深得村寨群众认可,大家都称他为“老杨”,杨昌义家里也称为“老杨调解室”。这样的调解,对他来说已是轻车熟路、屡见不鲜了。

2016年,在村支两委的安排下,将“老杨调解室”搬至村内一栋闲置民房二楼,并配备些许桌椅。“虽然规范了场所,但是平时用得不多,一方面是现在大家都有了共识,邻里比较和睦,矛盾不多;另一方面是村民有了矛盾,我们上门调解,或者到山林土地现场调解的情况更多一些,尽量避免村民来回跑。”杨昌义表示。

截至目前,杨昌义在村内调解矛盾纠纷40余年,参与或主持调解的矛盾纠纷100余起,从未有群众在调解后提出异议,也没有群众反馈调解时存在偏袒某一方等情况。

因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寿昌村先后获得2020年“贵州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2023年全州级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全县“2023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示范村”、全县“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样板”等荣誉。

“老杨调解室”是榕江县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矛盾纠纷内部调处、自我化解的一个缩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除“老杨调解室”外,还有水族“挂红”、苗族“栽岩”等乡村调解办法,充分展现了少数民族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上的智慧和探索。

榕江县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把牢乡村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加强矛盾纠纷调解“能人”等队伍培育,利用调解队伍在群众中威望高、口碑好的优势,创新建立民族乡村特色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让矛盾纠纷消除在村寨、在一线,为促进村寨和谐稳定注入源源“活水”。

民歌调解,“抓未病”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榕江县民族风情原始古朴,自古有“饭养身、歌养心”的传统,苗侗乡民把“歌”当作精神食粮,以歌为媒传承民族文化、以歌劝世说理普法解纷。

今年57岁的杨通文,是寨蒿镇及周边有名的歌师。多年来,他充分发挥特长,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编歌、唱歌,以“民歌调解”的方式帮助群众调解矛盾纠纷不计其数。

杨通文说:“十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干农活累了,母亲就说唱一首民歌给我听,助我解乏;听后我就喜欢上了唱山歌。”由于自己喜欢编歌唱歌,村寨邻居也喜欢听,于是就主动帮助村里、镇里把国家法律知识、国家方针政策、矛盾纠纷调解等内容编成民歌,吸引群众兴趣,帮助群众理解,有效解决了部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语言不通、法律理解不足等难题,提高普法质效和调解质效。

30多年来,他先后编写了《劝邻居和睦》《远离毒品走正道》《劝君千万莫赌博》《奉劝大家要读书》等近百首具有民族特色、内涵丰富且通俗易懂易学的“法治民歌”,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前些年,乐里镇本里村有一起邻里山林纠纷,双方各执说辞,当时我是以特邀‘民歌调解员’的身份,参与了调解。”杨通文回忆,了解山林纠纷的相关情况后,采取现场编唱民歌的方式讲法律、讲情理、讲生活,最终双方现场达成一致意见,邻里关系和好。

榕江县积极发挥民歌劝世的独特功效,探索将乡村法治建设与当地民族文化有机融合,选聘当地歌师担任“民歌调解员”,组建乡镇(街道)“民歌调解宣传队”,将婚恋、邻里、家庭等矛盾纠纷,通过民歌调解形式达到化解息诉,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突破了传统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形式,创建独具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民歌普法”新模式。

截至目前,全县选聘“民歌普法调解员”21人,在寨蒿镇晚寨村、乐里镇本里村等10个村级组建“民歌法治宣传队”,在朗洞镇卡寨村、忠诚镇盘踅村等8个村寨设立“民歌普法调解联系点”,在古州镇头塘村、栽麻镇大利村创建“民歌学堂”。

“在化解邻里纠纷工作中,我们将民歌和法律结合,将民歌劝事说理与矛盾纠纷调解相结合,既有法律知识的体现,又融合了少数民族的民歌文化。”榕江县司法局副局长张芳茹表示,还把民歌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坝,立足于“小场所、大服务”,把化解邻里纠纷机制挺在前面,逐步形成具有山区少数民族特色的邻里纠纷化解机制,让传统文化在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焕发出独特的魅力和价值。

联调,“抓关键”推动矛盾非诉化解

“太感谢你们了,不然这个纠纷还不知道扯到什么时候。”去年2月,栽麻镇成功调处一起农田和鱼塘纠纷,栽麻社区二组村民韦某收到赔偿后,向现场调解人员致谢。

据了解,村民蒋某因家里需要而砍倒一棵杉树,大部分树枝和树叶却扎在韦某的鱼塘中和同村李某的农田里,给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后韦某多次催促蒋某清理树枝,但迟迟未动,进而产生矛盾纠纷。了解线索后,栽麻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主动上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于情于理劝说、于法宣传教育,最终蒋某答应5天内清除树枝,并现场赔偿韦某的鱼塘损失和李某的农田损失,矛盾纠纷得以消除。

“少数民族村寨有自己的文化传承和自治特点,那我们就充分发掘和运用民族文化特色,既能尊重当地习俗,也用好这些自治办法,创新工作措施,引导当地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让村寨更和谐、更美好。”榕江县综治服务中心龙川介绍。

今年以来,榕江县持续推进县、乡(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资源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同时,结合实际探索基层“多所联调”新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助推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榕江具体实践。

“我们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实现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寻求化解基层矛盾‘最优解’,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榕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宗波表示,还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创新打造“榕易谈”“榕易办”“榕易调”等系列品牌,助推基层治理向“深耕善治”转型,共同构建干群共治、群众自治、多元善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2023年,“榕江县少数民族民歌普法”案例被评为全国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类)“创新案例”,“榕江县诉前民事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集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远航 潘邵平

来源:法治网

审核:袁萍
初审:杨潇
校对:王俊
编辑:刘丽梅
邮箱:qwpf2016@163.com

2024年第637期(总第24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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