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
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
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
用人单位要确保劳动者
可以使用常用设备
随时查看、下载、打印
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电子劳动合同
有储存期限吗?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十四条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保存期限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平台应留存哪些
电子合同订立证据?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留存订立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全过程证据,包括身份认证、签署意愿、电子签名等,保证电子证据链的完整性,确保相关信息可查询、可调用,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查询和提取电子数据提供便利。
平台能否向第三方提供
电子劳动合同信息?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十九条明确,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建立健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保护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电子劳动合同信息。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电子劳动合同查阅、调取等服务。
来源:人社部政务微信
编辑:梁宝菊
校对:王颖新
审核:申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