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市新文艺群体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便申报人员、推荐单位及时准确申报与推荐,根据武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学创作、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书法、篆刻)、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和剪辑等工作的文艺从业人员,以及从事以上专业类别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
5.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一)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的文艺从业人员,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即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盖章后,报武汉市文联。
(二)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按就近原则,在武汉常居住地所在区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各市级文艺家协会(见附件1,即推荐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初审、盖章后,报武汉市文联。
(一)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23〕2号)文件(附件2)执行。
(二)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2024年度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员须已通过武汉市新文艺群体2023年或2024年水平能力测试(面试答辩),且成绩为合格者。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资格评审将不予受理。
2024年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http://59.175.218.201:8501),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点击“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报(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高速模式)。登录后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推荐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59.175.218.201:8502)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至武汉市文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
个人申报和推荐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推荐单位在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至武汉市文联审核。
网上个人申报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类型相关信息”中,“人员类型”栏目请选择“新文艺群体”;“评审类型”栏目请选择“常规”。
2.“本次申报业务的推荐单位”,申报人员请在系统内搜索选择“推荐单位”进行填报。
3.“评审会名称”请选择“武汉市艺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4.“申报类型”请选择“正常”。
5.“年度考核结果”一栏,非国有单位未开展年度考核的,可由单位或非公受理点或协会出具相关说明,依据说明填写考核结果。开展了年度考核,但个人某年度无“年度考核结果”的选“其他”。
6.“学历类型中”“申报学历”、“基础学历”、“最高学历”均为必填项,上传学历证书照片。
7.“培训类型”一栏,无培训和进修经历的,填“无”。
8.有关附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同时按照《2024年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3)要求,将报送的佐证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集中报武汉市文联。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1.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到武汉市文联领取),一式2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和自行下载装订。
3.推荐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4.填写打印《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20份(附件5)。
5.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代表作品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工作业绩总结一份(约2000字,本人签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如实提供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职称。
2.严格实行审核责任制。推荐单位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条件、守法诚信、职业道德、能力业绩等情况。武汉市文联负责全面审核,并将推荐情况通过市文联官网、官微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市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推荐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推荐单位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
6.申报个人、各级审核推荐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推送或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whptc.org/ncms/index.shtml)“职称评审”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职改部门将分批下发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一)缴费途径。申报材料核验通过后,申报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直接完成评审缴费(操作见附件6,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供申报人下载打印。申报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资格。
(二)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规定,评审费:中级150元/人。
网上、纸质材料申报: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51号武汉市文联315室。
联系电话:82875582
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附件:
1.2024年武汉市各区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及各市级文艺家协会一览表
2.《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武人社发〔2023〕2号)
3.2024年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
4.诚信承诺书
5.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6.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缴费流程(含电子发票领取)
▲(扫码获取附件)
来源:武汉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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