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每八年强制报废太浪费,交通部正式答复来了:关于修改报废年限提升至十二年!

汽车   2024-10-04 17:28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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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据中国某官方网站报道,交通运输部回应了一位来自甘肃酒泉的网友提出的关于“出租车报废年限能否延长”的问题。

该网友名为“走在大路上”,手机号码尾号为3756,是一位来自甘肃省酒泉市的出租车司机。他表示,当地的出租车是由司机自行出资购买并经营的,但在政府指导下每八年必须强制报废并更换新车。酒泉市下属的敦煌市是一个仅有约二十万人口的旅游城市,拥有980辆出租车。每年的旅游旺季大约持续四到五个月,此外由于私家车数量较多,出租车的经营环境并不理想。

他认为,目前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已放宽至十五年,而出租车每八年强制报废对这样一个小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来说是不合理的,并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他希望地方 政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各行各业生产工具的有效利用及成本效益,特别是在当前出租车行业面临私家车、公共交通和网约车等多重竞争的情况下,能否将出租车的报废年限延长至十年或十二年。


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复称,巡游出租车相较于私家车具有较高的行驶里程和使用频率,为了确保道路安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明确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为八年。此外,针对该网友提出的巡游出租车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58号),综合考量市场需求和巡游出租车的运营效率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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