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枧头镇党委、弹前乡党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信访局、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县科技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枧头镇蕉源村、枧头镇石塘村、枧头镇枧头村、枧头镇建村村、枧头镇九斗村、枧头镇龙头村、枧头镇下潞村、弹前乡阳坑村、弹前乡大岩村、弹前乡旺坑村等10个村党组织进行直接巡察,同时以巡乡带村的形式对枧头镇、弹前乡2个乡镇党委所辖其他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对县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现将各巡察组巡察对象及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地点、时间公告如下:
来 源:中共万安县委巡察办
编 辑:黄贞妮
核 稿:罗 花
审 核:郭 瑶
监 制:刘耀金
主 管: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主 办:万安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wagdt57013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