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随着内地和香港两地之间的司法互助便利度不断提升,内地法院处理的涉港商事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最高院2023年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1-9月份,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4万件,同比增长15.87%,案件收案同比增长42.49%。
本期我们将结合涉港案件办理的实务经验,以系列文章的形式介绍涉港纠纷的常见程序性问题,包括主体资格、授权委托、证据提交、管辖、法律适用、判决承认与执行等问题。
第一期我们将讨论香港居民或企业在中国内地进行诉讼时,如何提交委托律师材料。
委托授权材料如何提交取决于委托人在何地以何种方式签署授权委托书,通常有四种情况:在香港签署、在内地签署、在法官见证下签署和线上视频见证。
PART 01
● 准备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权限等内容。
注意:为方便香港公证人公证,可提前准备好中英文对照版本,或者授权委托书直接以中英文形式起草在同一份文件上。若诉讼案件在中国内地可能需要经过多个程序处理(例如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可在授权权限中一并列入所有可能涉及到的处理程序,避免后期需要再次办理授权公证,影响诉讼程序推进。
● 选择香港委托公证人:香港居民或企业需要选择香港委托公证人进行办理,确保公证程序的合法性。
注意:依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具备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由司法部考试、考核合格后经注册具备办理委托公证业务的资质。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 提交资料: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注意:具体需要的材料可提前联系委托公证人确认,避免遗漏。
● 签署文件并出具公证文书:香港居民或企业在香港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公证人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委托业务范围、出证程序和文书格式出具公证文书。
● 审核认证并加章转递:公证完成后,授权委托书需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以确保在中国内地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
PART 02
● 准备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权限等内容。
注意:如果授权委托书不是用简体中文书写,可能需要提供官方翻译的中文版本。
● 选择公证处:在内地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注意:查询内地公证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①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处的联系方式查询服务;
②访问中国法律服务网:通过官方网站 http://www.12348.gov.cn/ 可以查询到相关的法律服务信息;
③联系当地司法局:每个地区的司法局官网通常会提供当地公证处的详细信息;
④直接搜索: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所在地区]公证处”,通常会显示公证处的官方网站或者相关信息。
● 提交材料:准备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或企业证件:香港居民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香港身份证、护照等;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等。
● 审核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公证员将审核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并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委托人在公证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意: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
● 领取公证书:完成公证后,委托人可以领取公证书。
PART 03
● 准备授权委托书:香港居民或企业需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关键信息。
● 选择法院:在内地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 提交申请: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告知法院希望在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
● 法院安排:法院会安排时间,让香港居民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
● 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官会确认签署行为是否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 使用授权委托书:签署完成后,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使用该授权委托书在内地法院进行诉讼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法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但香港企业仍需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符合内地法律的要求,并且所有签署人的身份得到法院的认可。此外,如果授权委托书是用英文撰写的,可能需要提供中文翻译版。
PART 04
● 准备身份验证的相关材料:身份验证主要是核对香港居民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情况,因此在办理线上程序之前,需提前备好相关材料。
注意:根据《规定》第五条要求,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特区身份证件或者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企业和组织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代表该企业和组织参加诉讼的人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经过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者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 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跨境诉讼当事人需要在受诉法院先行开展身份验证。
注意:身份验证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主要依托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等进行线上验证;无法线上验证的,由受诉法院在线对当事人身份证件以及公证、认证、转递、寄送核验等身份证明材料进行人工验证。
● 提交立案申请:完成身份验证后,当事人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并填写委托代理信息 。
● 法官发起视频见证:法官对已提交的跨境立案申请进行审查,如果需要代理见证则由法官发起线上视频见证。
注意:根据《规定》第六条要求,线上视频见证由法官在线发起,法官、跨境诉讼当事人和受委托律师三方同时视频在线。跨境诉讼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或者配备翻译人员,法官应当确认受委托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行为是否确为跨境诉讼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 签署委托代理文件:在法官的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和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这一过程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
注意:根据《规定》第六条要求,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
● 系统自动保存:线上视频见证的过程将由系统自动保存,确保了其法律效力。
● 后续诉讼活动:线上视频见证完成后,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等事项。
小结:香港居民和企业选择哪种方式办理授权需结合以上四种流程所需要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当事人所在位置、受诉法院线上小程序是否支持办理、受诉法院沟通情况及受诉法院办案习惯等多种因素确定。
为避免办理授权流程发生时间损耗、费用损耗或受诉法院不予认可导致程序难以推进等情况,律师应结合工作经验和各地的司法实践情况建议委托人提前规划好工作安排较为适宜。
作者简介
王璇 律师
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诉讼仲裁,企业出海与合规整改
钱星园
实习律师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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