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如何确定哪些劳动者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主要是依据每年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确定。
新入职的劳动者拟从事接害岗位,用人单位要准备做什么?
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三是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吗?
不得解除或终止。
为什么要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是了解和判断劳动者从事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或是否现在就患有职业病,为以后可能出现的职业病诊断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职业病诊断后确定责任单位、要求赔偿等提供重要线索。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原件吗?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哪里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具备哪些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由谁提供?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来源
职业健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