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在出租车上强制猥亵女乘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文摘   2024-10-06 14:20   河南  

西安市曾经因强奸罪而锒铛入狱的牛某,即便在多年的铁窗生涯后重获自由,其内心的邪念与色欲却并未因此得到净化与收敛。在成功应聘成为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后,他不仅未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反而再次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无辜的女乘客。202X年9月8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针对这起性质恶劣的强制猥亵妇女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当年3月的一个寂静凌晨,大约4点钟左右,19岁的单身女子张某在夜色中拦下了一辆由牛某驾驶的出租车,满心以为这将是她安全返家的交通工具,殊不知,这却成为她人生中的一场噩梦。当车辆缓缓驶入一条狭窄的小巷时,牛某突然停车,以看手相为幌子,对张某实施了令人发指的侵犯行为——他强行抚摸张某的胸部、大腿,甚至亲吻其面部,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侵犯,张某在惊恐之中迅速下车,并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警方周密细致的侦查工作,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牛某,并在其家中成功将其捉拿归案。

鉴于该案件涉及受害人的个人隐私,莲湖区法院决定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二次伤害。在法庭上,牛某对其在出租车内对女乘客张某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展现出了其对自身罪行的认知与悔悟。

然而,在深入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意外发现,被告人牛某的过往“履历”远不止于此。早在1993年,他就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他竟能顺利应聘至西安某出租汽车公司,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值得注意的是,在牛某应聘时,该出租汽车公司所属的车队并未对其过往犯罪记录等关键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与核实。

更为讽刺的是,就在案发的前一天,牛某还曾因骚扰另一名女乘客而遭到投诉,但遗憾的是,该出租汽车公司并未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及时处理,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明显漏洞无疑为牛某的再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深刻暴露出企业在员工管理与安全保障方面的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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