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华南初级中学原代课教师认定通告
福 清 市 华 南 初 级 中 学
地址:福清市三山镇华南路1号
电话:0591-85911514
邮编:350318
根据省、福州市、福清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问题,开展对福清市华南初级中学原代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工作。现通告如下:
1、认定对象:1949年10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过的代课教师,其中2024年11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人员此批先行申报。
2、不列入认定对象:
(1)原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兑现之日前去世的;
(2)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3)原有代课经历的,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稳定再就业的;
(4)个人辞去公职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自动离职处理的;
(5)任教总年限不足一学年的。
3、取证、认定时间:10月14日-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25。
4、取证地点:原代课教师最后一年任教学校。
5、认定地址:福清市华南初级中学办公楼二层政教处办公室。
6、联系人:薛老师
咨询电话:13600878227
福清市华南初级中学
2024年10月10日
申报材料清单
审核表内容要真实和具体、村居和镇街审查意见要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物证材料应按一年一证时间顺序进行叠放。学校经办人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上交的材料审核不过关的、年限不满一年的不得申报需全数退回,所提供的物证要有明确的时间,经办人在审核物证材料时需圈出申报人员姓名及时间。个人提供材料需要个人签字盖手印,单位提供须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
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叠放,(1)、(2)、需提供原件;(3)、(4)提供复印件,做好“一人一档”,材料清单附在档案袋封面。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申报,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不完整,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