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宁城宣传语等你来创!

文摘   2024-11-15 19:04   内蒙古  
为进一步打造具有宁城特点、时代特征、广泛影响的城市品牌形象,增强宁城知名度、美誉度和认知度,宣传推介宁城厚重的人文历史与文化积淀,更好展现我县对外形象,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宁城形象宣传语,产业、产品宣传广告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征集宁城县形象宣传推介语;
2、征集宁城县优势产业、优质产品及文化旅游服务业等宣传广告词。


二、主办单位

中共宁城县委宣传部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宁城县形象宣传推介语要主题鲜明,应充分反应宁城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生动展现宁城魅力和精神风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特征和定位。
产业、产品及文化旅游服务业等宣传广告词要创意独特,避免与现有广告词雷同,能够让人耳目一新。

2.征集作品需文字简洁、词语精炼、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便于记忆和传诵。

3.投稿人限投一次,最多5条,每条字数在20字以内。

4.需要简要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限200字以内)。


五、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10件。

七、作品评审

征集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八、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采取电子稿件方式,以word文档在邮件附件中发送。邮件标题为:宁城宣传语征集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电子邮箱:ncxcyzj@163.com
联系电话:0476—4239018


九、特别声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所采用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组合。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将被取消参选资格,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以邮箱收到作品时间靠前为准。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则。


中共宁城县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5日

编辑/林天歌

一审/王海强

二审/韩小伟

三审/刘景东

新闻热线:0476-4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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