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莲池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到公办学校入学。
各区属民办学校招收莲池区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即时公布录取结果。
网上报名: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24:00
随机派位:7月19日下午3:00
录取通知:
7月31日发放符合片内入学条件学生录取通知书
8月20日发放统筹安置入学学生录取通知书
阳光分班:
8月30日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开展阳光分班工作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莲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初中: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具有莲池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注:如果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小学),监护人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一寸近照。
入学时,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
阅读招生简章和家长须知后,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
学生家长根据户籍选择相应端口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文字信息和上传相关图片,报名结束前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
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报名后请继续关注报名端,由于上传资料有误被驳回,需要补正材料的家长务必按时提交补正材料,以免耽误录取。
因违规招生造成无法注册学籍,将影响学生今后就读和升学,提醒学校和家长要通过正常渠道招生入学。
市直学校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区属学校根据生源和学位情况,按照莲池区教体局公众号2023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准备的通告》执行。
房产证明也可用“冀时办”平台下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代替。
2024年7月10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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