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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一、关键词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案双罚 非法违法“小化工”
二、基本案情
2024年7月23日,东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泰安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与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其厂房,违规设置储罐,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检查当日储存危险化学品二氯丙烯达60余吨。
三、处置情况
事故警示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来源:东平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