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东平县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民生   2024-09-12 18:41   山东  


东平信息港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10:00—10:18。

二、鸣放警报信号的种类和时间:

10:00,鸣放预先警报,时间3分钟(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10:05,鸣放空袭警报,时间3分钟(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10:10,鸣放灾情警报,时间2分钟(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

10:15,鸣放解除警报,时间3分钟(连续鸣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县人民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并注意辨听不同种类的警报信号,提高辨别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能力。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来源:东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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