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11月21日发布《关于发布晋中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通知》,为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和省城空气质量保障,提前开展减排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集聚,降低排放影响,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8号),经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11月23日0时起,晋中全市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
针对上述预警要求,按照《寿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11月23日0时起我县响应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执行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染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教育部门协调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室外课程及活动。
3.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必要的户外出行建议佩戴防护措施,减少对健康影响。
4.卫健部门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减少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公众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尽量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空调温度调低2—4度。
4.鼓励居民使用清洁煤或采用电、气等清洁能源。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加大公交运力保障,缩短班次时间,适当延长收车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
1.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的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相应的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措施执行,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同时执行橙色(二级)预警相应的错峰运输措施。
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移动源污染控制
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
3.扬尘污染控制
除经批准的省市县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的其他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车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气温低于2℃时可停止洒水作业),确保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特别是易产生扬尘路段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整洁卫生。
4.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禁煤区”巡查力度,全面禁止燃煤;加强“禁煤区”以外的民用散煤管理,确保清洁煤炭的供应。来源:寿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