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财〔2023〕11号教育部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如下。
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中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我校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学校评审,各班级共推荐出15名国家奖学金上报人选,9月28日上午召开了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公开评审,最终确定以下二名同学为我校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姓名 | 班级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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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滢 | 2220 | 民族音乐与舞蹈 |
何佳玲 | 2221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拟上报的2名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即2024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庞主任(13873918985),若无异议,拟将获奖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附: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奖学金政策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学生;
2.获得校内一等学业奖学金学生或在县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
一、学生申请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提交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3.各类获奖、专利、职业技能等证书复印件。
4.申报学生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统一上交至学工处庞斌斌主任处。
二、学校审核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拟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三、结果公示
最终评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上报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进行审批。
排版|黄 莹
审核|庞斌斌
二审|胡立华
发文|邵阳远航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