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建成区周边道路车辆实行优化分流管控措施的通告

时事   2024-11-18 21:25   山西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建成区周边道路车辆

实行优化分流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山西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晋环委办发〔20232号)、《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长政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1125日起,对建成区周边道路车辆实施优化分流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路线
G309潞城东高速口以西,G309G519交叉十字路口以东。
二、管控车辆
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不包含新能源车)
三、管控时间
20241125日至202412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优化分流管控措施
(一)由东向西过境潞城去往潞州、上党、屯留、壶关、襄垣等方向的管控车辆,从潞城东高速口上高速或绕行G207通行;由西向东过境潞城去往平顺、黎城等方向的管控车辆,从长治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二)运输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可以通行。
五、有关事项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由长治市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服务监督电话:0355-6762306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1118日 



来源: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雪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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