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请立即备案!

政务   2024-11-10 14:00   浙江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是《种子法》的一项关键制度

种子经营者若未按规定备案

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我县哪些人需要备案?

如何备案?

跟着小布一起来学习


备案对象


根据《种子法》第38条规定,备案对象有:

一、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三、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书面委托代销种子的;

四、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书面委托生产种子的。


备案材料


备案时应当提交种子销售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子购销凭证或委托代销合同复印件(网上备案提交照片),以及种子销售者名称、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联系方式、销售地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等材料。提交的备案材料,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备案流程



第一步:下载最新版本“种业通”APP

打开微信扫一扫图1二维码,点击“继续访问”,点击右上角“...”里选择“在浏览器打开”(图2),点击下载安装“种业通”APP(图3)。注:目前只有安卓版。


 

图1


图2


 

图3



第二步:新用户注册

打开已下载的“种业通”APP,点击左下角“新用户注册”(图4),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验证等信息,选择“备案者”进行注册(图5)。


 

图4 


图5



第三步

首次备案需完善备案者信息,按要求填写备案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信息等,并上传门头照片和营业执照照片(图6)。


 

图6



第四步:按要求备案

点击“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图7),点击对应类型进行备案(图8)。例(图9-11):零售商选择“经营不分装(种子门店)”,进入备案页面选择“扫描包装袋标签二维码”或者“手动添加”,填写备案信息,点击上传备案材料,若还需要备案,直接点击“添加品种”,如无需要,则点击“提交备案”,等待审核。

 

图7


 

图8


图9


 

图10


 

图11


备案查询


点击“备案列表”(图12),查看备案进度(图13)。若存在已退回情况,按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备案。



图12  


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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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资料: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汪淑慧

一审:孙志军

二审:陈航

三审:余清梅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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