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全面开展住建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民生   2024-11-10 22:38   广东  



根据《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部署,东凤镇住建部门迅速响应落实,副镇长梁献华带队到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工地一线实地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对辖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东凤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2024年,我镇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作出立案处罚10宗,处罚金额约43万元,对2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作出诚信等级降为D级处理,对15家住建领域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共100分,对住建领域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共185分。


处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才是初衷!通过抓典型、树标杆,规范各建设项目的行为,推动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向更高发展。



案例一

执法人员对某在建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基坑周边无防护围栏,基坑处无上下通道,施工单位现场未能提供基坑工程相关安全巡查记录和监测数据。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以及项目经理分别处以10000元和1000元罚款。



案例二

执法人员对某在建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与方案不符,施工单位未能提供验收资料,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监理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对总监理工程师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三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在建项目工程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因发现及时,该违法行为暂未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等危害后果,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塔式起重机,责令安装单位限期改正,并由镇城建管理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




东凤镇将严格执行《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监管措施,确保每一项安全生产措施精准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同时,将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领域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助力东凤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2022版)》

来源:今日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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