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金怡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强化市场管理,持续提升人居环境,10月28日上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卢钢锋带领镇市场监管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农业服务中心、食药监所等部门执法人员到金怡市场及周边区域对占道经营、违规售卖等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活禽经营商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消毒工作、是否留存进货单据等多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并要求各活禽经营主体落实“1110”制度,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保存活禽相关证票、健全进销台账等工作。行动期间,共检查商户1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其中1家占道经营、违规售卖活禽且拒不整改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东凤镇将持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细化监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建设和巩固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及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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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 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进入活禽经营市场交易的活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 活禽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营经动物检疫合格的活禽,并在经营地点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从事活禽批发经营的,还应当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 (三)每天收市后对活禽存放、宰杀、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并配合市场开办者实施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 (四)根据规定休市; (五)不得经营病死禽只;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 (二)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休市规定
为进一步降低禽流感感染风险,中山市对活禽销售场所实行活禽经营常规性休市制度。目前,中山公用市场公司属下18个市场有活禽售卖,市场管理方会在公示栏、电子屏等显眼区域公示活禽休市时间并张贴休市公告。
活禽经营场所日常执行“1110”要求(即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档)。
常态化休市安排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15号休市1日;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H7N9高发季节,执行每月15−17号休市3日,休市期间所有销售活禽的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清空存栏、彻底做好市场清洁消毒。
适逢传统节假日的,在保障当月休市天数的前提下,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提前或者顺延休市安排。如发现H7N9病毒核酸阳性时,则实行临时性休市政策。
来源:东凤市场监管分局、东凤镇食药监所 最新消息大家赶紧关注↓东凤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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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禽流感感染风险,中山市对活禽销售场所实行活禽经营常规性休市制度。目前,中山公用市场公司属下18个市场有活禽售卖,市场管理方会在公示栏、电子屏等显眼区域公示活禽休市时间并张贴休市公告。
活禽经营场所日常执行“1110”要求(即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档)。
常态化休市安排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15号休市1日;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H7N9高发季节,执行每月15−17号休市3日,休市期间所有销售活禽的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清空存栏、彻底做好市场清洁消毒。
适逢传统节假日的,在保障当月休市天数的前提下,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提前或者顺延休市安排。如发现H7N9病毒核酸阳性时,则实行临时性休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