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
补助对象
▲注: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或组织均不适用。
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01
主动服务
我市各级经办机构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下发的筛选数据进行审核。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审核通过的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进行公示、发放。请企业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单位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确认补助信息。
02
自主申请
企业符合享受条件但未在“主动服务”推送的确认名单中,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劳务派遣企业需通过线下申请)。
资金发放
重
要
提
醒
01
相关企业请在2025年4月30日前申请、确认或完善账户信息,逾期视为放弃享受。
02
企业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查询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单位综合查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情况”-“一次性扩岗补贴”模块查询分批下发的一般企业数据。
03
企业在信息确认或申请时须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如有误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并提交审核,或线下至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修改。
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内容来源:南京人社
编辑:顾敏依
校对:陈岑
责编:李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