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身着“检察蓝”,勇担新使命,
为民践初心,“红崖”护安澜。
近年来,庄河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结合“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落实,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以打造“红崖公益”公益诉讼品牌为抓手,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辖区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撑起一片司法保障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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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事,无小事,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庄河市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法治定位,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紧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学习培训,对内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就各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按要求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的结果向移送部门进行反馈;对外进一步扩大公共利益保护“朋友圈”,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贴近基层的优势,当好检察公益诉讼的“情报员”“技术员”“监督员”。
积极打造“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结合“检察+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注重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有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地生根,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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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是系统性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庄河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走好公益诉讼检察“群众路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头顶上”到“舌尖上”,再到“脚底下”等领域问题,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近两年针对涉海污染、河道内倾倒垃圾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份。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和庄河农业大县的县情实际,以农资安全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作为工作切入点,开展相关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努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探索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资源共享、融合共赢”的涉海案件工作新格局,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诠释生态担当,全力为美丽庄河绘就“法治”底色。结合辖区濒临黄海北岸,海岸线绵延曲折,自然港口颇多相连等特点,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对辖区船舶修造企业非法占用海域情况开展系统规范治理,以海洋部门统计疏漏、未向税务部门推送欠缴信息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目前案涉共计7000余万元海域使用金已全部收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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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抓取数据,从而获得案件线索,让公益诉讼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是我们始终在探索的。”坚持以“小切口”破题,突出“小而精”,庄河市检察院积极盘活内部数据,主动谋划打通数据壁垒,探索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机制运行。找准耕地保护与检察职能的结合点、着力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着力点,根据在办案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领域‘裁执分离’案件的监督弱点,构建农用地资源保护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模型,解决逐案现场调查裁执一致性过于低效的监督难题,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资源治理体系建设。模型投入使用以来,已完成47件案件执行工作,其中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35件,拆除违法建筑12件,挽回耕地资源100余亩,实现执行整改与保障民生“两手抓、两手硬”。
下一步,庄河市检察院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强化多部门联动,逐步形成各单位、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良好氛围,更好服务庄河“一区一城”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的温度,不断提升“红崖·公益”品牌影响力,全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赋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