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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场飞来横祸,让贵州的袁女士身受重伤,落下终身伤残。更让她崩溃的是,对方的保险公司竟耍起了“赖皮”,在赔偿问题上各种推诿。
身心煎熬的袁女士,不得不多次站上法庭,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那么,法院是如何判的?袁女士
接连遭遇车祸
女子受伤严重
2018年1月4日,袁女士一行4人驱车外出。途中,袁女士的车和另一辆载有3人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幸运的是并没有人受伤。
出车祸后,他们拨打了抢险电话,很快,一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前来救援。就在作业车准备施救的时候,意外又发生了。
一辆路过的小型客车,撞上了那三辆车,然后径直冲向了在一旁等待的众人。
7个人里,有6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其中,袁女士被当场撞飞,伤势最重,被紧急送往就近的中医院。
在医生的全力救助下,袁女士死里逃生。
经诊断,袁女士盆骨多发骨折,骶尾椎多发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多年无偿献血
获得血站报销
由于中医院条件有限,袁女士转院至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住院治疗了17天。出院后,袁女士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了19天。
随后,袁女士又自行到贵阳市白云区医院住院治疗了159天。四次住院治疗,共计197天,总共花了医疗费63870.4元。
在过去数年,袁女士一直坚持无偿献血,是当地不折不扣的“献血达人”。
车祸发生后,贵阳市公民献血委员会了解到袁女士的情况,主动为她报销了5180元的输血费。
袁女士感觉很暖心,更加坚定了继续做善事的决心。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笔报销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保险拒绝赔偿
双方闹上法庭
经交警大队认定,小客车司机文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文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所以,该保险公司将负责事故的相关赔偿。
在这里科普一个概念: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针对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
起初,袁女士和保险公司的协商还算顺利。可当双方谈到5180元输血费时,保险公司却一改态度,始终拒绝赔偿这笔费用。
保险公司认为,既然血站已经报销,那他们就不需要再做赔偿。
这可把袁女士气坏了,在她看来,这笔钱是自己多年无偿献血换来的补助,是自己应得的,不能用来抵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应该在赔偿金中扣除。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三次审理
索赔不被支持
一审中,法院判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女士249988.68元,其中,血站报销的5180元被扣减。袁女士不服上诉,申请重新计算赔偿金额。
二审和再审法院都认为,5180元输血费的报销,使得袁女士在该项费用上并没有产生实际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这笔费用。
不过,再审法院对医药费、精神抚恤金、交通费等费用的认定做出了纠正。
2020年6月22日,再审结果出炉:保险公司被判一次性赔偿袁女士262299.56元,比二审多了1万多。
至此,这场耗时两年半的赔偿纠纷案终于结束了。
网友态度分化
对此你怎么看
袁女士的案件被公开后,很快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说,既然费用已经报销了,为什么还要找保险公司索赔?
在他们看来,法院的判决没毛病,赔偿金的作用是填上损失的“坑”,因此不能重复计算、超出损失的范围。
也有人说,血站报销和保险赔偿是两码事,保险公司凭什么不赔?
在他们看来,受害者多年行善换来的优待,不该被保险公司拿去抵消理赔责任,保险公司这么做太阴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到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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