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海发。
劳资关系一直以来,都处于一种矛盾不断的状态。尤其是资本一方,利用信息差和权力优势。总是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和PUA。
为了保护广大打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近年来不少劳资纠纷,都以打工人胜诉收场。
但法律是公正的,并不是谁弱谁有理。如果劳动者无理取闹,法律也不会有所偏袒。
之前,一条劳动纠纷冲上热搜:“女员工因担心走光上班打伞遭开除”。
乍一看,还以为哪个打工人又挨欺负了。结果却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原来,女子刘妮(化名)在深圳一家公司里担任中层管理。2019年6月24日,公司更新了管理制度。
在刘妮工作区域附近加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监管每个员工的工作状态,减少“摸鱼”情况。然而这一做法,却引起了刘妮的不满。
她以“监控侵犯隐私,容易拍到走光”为由,在工位上撑伞,还撑了两把。把整个工位差不多遮完了,导致监控看不到刘妮具体在做什么事情。
公司人事经理发现刘妮的行为后,两次与她进行协商,但她仍然坚持撑伞。
无奈,人事经理向刘妮发送了书面的《警告信》,提醒她尽快改正。然而,刘妮仍然执迷不悟。
在第二次警告无效后,公司最终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了刘妮。
整个协商——警告——开除的过程长达18天。也就是说,刘妮在工位上连续打伞超过了18个工作日。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都感到非常离谱。怎么会有如此“头铁”的打工人,非要跟公司对着干?难道几个高清摄像头,真的会拍到她的隐私画面吗?
刘妮被开除后,不服公司的处置,甚至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她的诉讼理由是:“公司的摄像头角度过高,可能会拍到胸口走光,且领导是男性。她有理由认为摄像头侵犯自己的隐私权。
她虽然撑伞,但其它角度的摄像头,仍然能拍到她的工作状态。自己并非为了偷懒、摸鱼而撑伞。”
而她的索赔,更是高达33.5万元。
一审后,法院驳回了刘妮的诉讼请求,刘妮又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理由是:
1、公司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保证员工与财务安全、监督员工工作情况,合理合法,并无不妥。
2、刘妮认为监控会拍到她的隐私,是一种极端思想。通过着装,完全可以规避,撑伞是非必要行为。
3、刘妮拒不配合公司管理,屡次协商无果,在工位撑伞18日,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属于严重违纪的范畴。
事情到此,已经纠缠了两三年,且二审基本就是终审,很难改变。
但刘妮仍然不依不饶,她向高院提出了再审。
结果不出意外的,再审也被驳回了。
此案被披露后,网友们一边倒地支持法院和公司:
“换件衣服就能避免的事情,非要撑伞,心里有鬼!”
“室内撑伞,真不吉利!”
“中层员工还这样乱来,看来平时太安逸了!”
虽然网友们大部分都跟刘妮一样是打工人,但这次,她的做法实在是不占理,令人无法共情。
《劳动法》有规定:“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所以,装监控作为一种监督手段,是合法存在的。
那么关于公司装监控,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呢?
相关细则是这样解释的:
“禁止在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这下就非常容易分辨了,也就是说工作场所、公共领域的监控,是不涉及侵权的。
前两年某公司在厕所隔间内装监控,理由是“管控员工吸烟”。
监控画面甚至可以清晰看到员工脱裤子如厕的场景。这种监控,显然就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那如果监控可以看到员工的电脑操作,甚至是账号、密码,这属于侵权吗?
告诉大家,这也不算侵权的,因为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但员工有权对私人或机密的账号密码,进行遮挡处理。
所以大家在职场里,一定要懂法守法,同时也要依法维权。
切勿任性妄为,但也绝不任人宰割。
最后,祝每一个认真工作的打工人,劳有所得,节节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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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也要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