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建设美丽中国
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阔步前行的重要法宝。我们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统筹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硬约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成功实践和巨大成就,充分认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主动精神和使命担当,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二、牢牢把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动摇,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改革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转,形成美丽中国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行稳致远。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以科学理论引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对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真抓实改,建立并有效运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激发改革动力和创新活力。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无论怎么改、无论推进到哪一步,都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全方位布局、系统化构建、多层次推进,逐步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强化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并随着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持续推进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三、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点任务
构建美丽中国建设责任体系。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健全督察常态长效机制,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研究制定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分领域行动方案,扎实抓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加快形成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源头预防,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设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按照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要求,推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修订。
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统筹源头防控、过程管理和末端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更加注重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披露结果应用。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实行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外部统一监管,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全方位推进生态状况评估和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机制。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评估与监管体系。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及全国首个全域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省级经济体,重庆通过不断强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创新可持续金融产品等措施,推动当地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供应链绿色发展。图为2024年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工作人员在分析“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监测的相关数据。 新华社记者 黄伟/摄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全面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培育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构建更加精细化、可追溯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完善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