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品牌选树│影像,让人民与检察更近

政务   2024-10-28 17:00   江苏  


“天”,意为站位更高、目标更高,实现检察影响力更高更广的传播;“行”,意为不断实践探索、积极大胆创新,让检察工作真正“行”走到人民群众心中;“健”,与检察的“检”谐音,意为讲好检察故事。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致力于创新检察文化传播方式,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我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为指导,以泰州电影文化为底蕴、以检察工作为创作源泉和内容底色,成立“天行健”检察影视工作室,持续发挥影视化创作优势,以直观、生动、艺术形式反映检察保护工作成效,讲好检察故事、塑造检察形象、宣传检察职能,系统谋划和有效推出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优质法治宣传作品,让人民与检察更近、让人民更懂检察、让检察更好服务人民。





01

让检察官既会办好案,也能讲好检察故事

以创作有意义、有意思、有意境的三微精品为原则,立足社会热点、取材办理的真实案件,调动全院力量开展检察文化工作。激发年轻干警的思想活力、汲取资深检察官的专业知识,除了拓展宣传人员的新技能外,更在业务部门吸引、挖掘、培养一支有创意、有拼劲、有长劲的检察创作队伍,构建全院一体联动、干警人人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与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合作拍摄“检察护企”知识产权保护短片三部曲,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阅读量均超“10万+”


02

让检察文化创作成为业务工作的放大器、留声机

致力于让精品案例从卷宗中走到屏幕上、手机中,通过影视化创作,实现检察文化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以影视化破层出圈宣传效应反哺推动业务工作跨越发展。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坚持“内容为王、群众至上、速度第一”,多平台加强检察影视作品宣传推广,同时继续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深度合作,在进行影视创作的同时对所办案件进行再度挖掘,使特色亮点工作和精品案例既能“影视化”,又能“纸媒化”。

根据办理的真实案件创作的微电影《回家》获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电影一等奖、第七届全国检察机关“三微”比赛微电影全国十佳、第七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微电影一等奖。


根据办理的真实案件创作的微电影《保命》获第八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微电影一等奖。


03

让人民与检察更近

不断升级创作理念,始终回应群众期待,聚焦社会热点,通过拍摄检察影视精品,深度剖析法律问题、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产生共鸣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进一步树立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度与美誉度。

举行检察主题观影研讨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专业人士、人民群众来我院赏析评议检察主题电影《第二十条》,观看我院普法三微作品,共同谋划高新检察文化工作

 撰稿丨白翼轩

 编辑丨陈婉琳

 审校丨白翼轩

 审核丨王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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