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检康 检察护企】民事监督助力企业解困

政务   2024-11-15 12:01   江苏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企业解了燃眉之急,目前账户已经解封,工人工资和供货商的货款就都有了着落……”。企业负责人钟某向检察官表示由衷感谢。

今年8月,靖江某公司向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反映公司的基本账户被法院查封,工人工资无法正常发放,上游供应商的货款也难以支付,甚至还要面临违约风险,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严重的困难。

我院经调查发现,公司员工刘某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大量采购烟酒,累计货款达一百多万元。因刘某未能按期付款,烟酒商便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公司对此毫不知情,便向公安机关报案。随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民事案件便以存在经济犯罪嫌疑为由,被裁定驳回起诉,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并未随之一并解除。今年8月,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事实中包含上述事实。

我院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既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那么本案目前已被裁定驳回起诉,就应该解除保全措施。我院据此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及时解除对企业的保全措施。11月5日,该公司账户被顺利解封。

针对企业暴露出的内部印章使用、人员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院专门制作《印章管理、使用提示》进行现场宣讲。

今年以来,我院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高质效办案理念,依法审查涉企申诉案件,积极运用检察建议、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以检察履职有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撰稿丨徐   鸿

 编辑丨陈婉琳

 审校丨白翼轩

 审核丨王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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