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采伐后未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更新相关树种而是种植其他树种的如何处理?
文/务林人
问: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申请表中,核发时填写的更新树种为油茶林,林木采伐完毕后,实际种植速丰桉。也就是说实际更新的树种与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申请表填写的更新树种不一致,是否违法?省林业局回复(20240712): 根据《森林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如果采伐后未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更新相关树种而是种植其他树种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处以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违法当事人已履行行政处罚的,可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