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了牟利,使用改装的射钉枪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尖峰岭分局天池管理站射杀到两只猕猴(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并出售。到案后,陈某某对非法持枪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常持有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批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乐东政法网 乐东检察
作者:陈太东 李峰
新媒体编辑: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