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要求拆除自建房村民告上法院 乐东法院协调化争议

政务   2024-11-13 18:01   海南  

近日,乐东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陈玉雪通过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的方式,成功助推涉诉行政机关自主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一桩“民告官”案件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建宅面临强制拆除,原告不服行政行为

2022年,乐东某镇政府开展耕地排查,对各村镇违规乱建的建筑进行拆除,先期依靠技术手段和人工划界定点盘查。原告林某的农村自建宅有其中一部分恰好便被划入其中,某镇政府据此发出强制拆除公告,要求林某拆除部分自建宅。林某认为,为解决自身家庭住房问题,2022年经该村村民委员会等人同意,林某已在前述宅基地上建设案涉房屋,并积极办理宅基地审核审批手续。现镇政府要求强行拆除,林某不服,遂而向九所法庭提起行政诉讼。

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促行政机关自我纠正

案件受理后,陈玉雪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面对林某的种种诉求和对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公告》的种种质疑,法官耐心倾听,深入了解原告的内心疑惑。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对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等认真研判,发现行政机关在案涉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当,立即向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释法明理,指出行政行为存在的瑕疵点,建议行政机关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自我纠正,妥善化解争议。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行政机关同意以撤销《强制拆除公告》的方式来纠正案涉行政行为。“镇政府撤销这个《强制拆除公告》,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真的感谢法官忙前忙后帮我们协调案件!”林某随即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途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审判的重要目的。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不断丰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方式、新做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乐东政法网 乐东法院

作者:陈太东 卢博宇 刘涵婧

新媒体编辑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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