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延长至11月30日!

民生   2024-11-18 11:18   内蒙古  

关于延长西乌珠穆沁旗
2024年秋季防火期的公告

各苏木镇、相关单位:

根据西乌珠穆沁旗近期天气情况和未来短期天气预测,经旗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气象局会商研判,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西乌珠穆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现决定延长2024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一、延长后的防火期

原2024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截止于2024年11月15日,现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

二、重点要求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在延长的防火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进行烧荒、烧秸秆、烧垃圾、吸烟、野炊、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苏木镇、保护区、林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以及防火期内的禁止行为,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理

各苏木镇、古日格斯台保护区要严格执行对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收缴火种,严禁火源进山入林。政府专职消防队、各苏木镇扑火队伍重点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及防火巡查,并做好各类防火物资装备调试及检修,确保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的上。

(四)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火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对在防火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望广大牧民群众和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西乌珠穆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7日

锡林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延长锡林浩特市秋季防火期的公告
锡林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及锡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锡林浩特市当前自然气候条件,林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延长锡林浩特市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成员单位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切不可放松警惕,麻痹大意,确保队伍不撤,火源管控措施到位。

锡林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护林护草,人人有责

这些防火常识
快来学习吧



编辑:陈松楠

校对:孙波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
来源: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鄂尔多斯林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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