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政务   2025-01-06 10:0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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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或者扫描《营业执照》上二维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年报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等,请广大经营主体谨防上当受骗。
(二)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可通过原联络员登录系统变更或到登记窗口申请新联络员备案登记,再进行年报。
(三)企业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应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更正。
(四)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建议在4月底以前错峰年报,以免网络拥堵被延误。
(五)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填报并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六、咨询电话
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咨询电话:0883-3115931
勐勐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7622776
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7622016
勐库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081633
忙糯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081632
大文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18806979914
邦丙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15126508669
特此通告。

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

出品单位

双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佳敏

审核:陈   斌

监制:李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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