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导丨容错纠错典型指导案例汇编(一)

文摘   2025-01-17 18:13   江苏  

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近年来江苏一项重要举措。以案析理、以案释纪、以案引路,正确对待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以案例来推动“三项机制”细化实化具体化,激励党员干部敢为善为,建功新时代。


01
违规借款以解燃眉之急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正值夏收时节,泰兴市根思乡井坔村承包大户张某因未按约足额支付土地租金,部分村民阻止其收割。考虑到若不及时解决,既耽误夏收,给张某带来经济损失,届时村民土地租金更难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周某与村干部商量后,决定借给张某8万元村集体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由于该行为属违规借款,乡镇纪委很快约谈周某。“我也是为村里好,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周某感到既不安又委屈。在知悉案情后,泰兴市纪委启动容错纠错机制,由办公室和案件审理室牵头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


【容错要点】

一是周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相关财经制度,但其初衷是为村级经济发展和保护群众利益,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大胆作为。

二是没有个人牟取私利情节,事后及时纠错改正,未造成集体资金损失和不良后果。

综合上述因素,泰兴市纪委认定适用容错机制,给予免责处理。



02



摊位棚因手续缺失成违章建筑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为解决白塔村农贸市场门口乱摆摊现象,经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靳某某决定在农贸市场门口搭建新摊位棚。村委将新建摊位棚的项目向镇政府申请立项,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村委对该项目进行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彭某某挂靠的江苏鼎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当年7月,村委在未向镇相关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的前提下,由彭某某组织人员在农贸市场门口搭建摊位棚,受到镇城管中队查处。随后,村委自行拆除搭建的摊位棚。

靳某某因缺乏对施工手续申报的有效监管,导致新摊位棚施工构成违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容错要点】

一是靳某某在农贸市场门口搭建摊位棚,是为加强集中管理、改善白塔村村容村貌担当尽责,且未谋取私利。
二是该项目是经过村委集体讨论通过、依据招投标等程序实施的,非个人独断专行的恣意用权。
三是靳某某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主动消除了不良影响。
四是靳某某在组织调查过程中认错态度较好,符合容错纠错情形。
综合上述因素,金城镇纪委对靳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03
购买中草药苗及设备未招标
























【基本案情】

2016年,溧阳市上兴镇陶村村委为建设阳光扶贫项目——中草药基地,决定投资15.6万元购买烘干器等设备、20万元购买中草药苗。考虑到该基地要求供应中草药苗的时间为2016年12月,且中草药苗经营户王某某承诺帮助村委与某中药饮片公司达成药材回购协议,村党总支书记赵某便确定由王某某作为中草药苗供应商。由于村委所需设备在溧阳市范围内没有供应商,赵某在网上查询设备价格后,便与王某某介绍的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协议。上述两项采购工作,赵某均向镇农服中心汇报过。

赵某因对镇招投标文件理解不透彻、误认为上述中草药苗和设备采购无须通过议标或邀标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违反镇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


【容错要点】

一是赵某担当尽责、积极履职、努力工作,为尽快完成中草药苗种植、不耽误农时、解决中草药销售渠道,且在得到王某某中草药材回购承诺前提下,才确定王某某为中草药苗供应商。
二是由于在溧阳市范围内无设备供应商,赵某在网上查询设备价格后才与王某某介绍的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协议。
三是村委向镇农服中心汇报过采购情况,镇农服中心未提出异议。
综合上述因素,上兴镇纪委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案例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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