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上一份工作是做外卖骑手,在一场小事故中,他幸运地拿到了不菲的交通事故赔偿。后来因为他发生的交通事故太多,被全平台拉黑。失业后的黄某便想到用“碰瓷”这种手法骗取赔偿。近日,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刘女士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4年5月,刘女士像往常一样接送乘客。行至目的地时,她特地查看了周围路况,确保车辆后方没有其他行人经过后,便让乘客下车。然而,乘客刚打开车门,刘女士注意到一名外卖员从车辆后方驾驶着一辆电动车疾驶过来。
还没等刘女士提醒乘客,伴随着“嘭”的一声,她看见外卖员应声倒地。刘女士立即下车查看对方伤势,但对方身上并没有受伤痕迹。该男子一边双手捂着腰接连喊痛,一边拉着刘女士要求赔偿。刘女士本打算给他500元私下和解,但男子坚决不同意,并要求前往医院就医:“我上次碰到其他车子,对方赔了一万元,别说500元了,你给我2000元都不行。”
无奈之下,刘女士带着对方前往医院。经过医生仔细检查,男子并没有任何伤势。但他依旧不依不饶,并在医院大吵大闹起来,刘女士没办法只好走了保险程序,保险公司向其赔偿了误工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约5000元。
“明明特地注意了周围路况,明明停车已经好一会儿了,怎么还会碰倒对方?”即使撞人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刘女士始终想不明白,她越来越觉得对方就是冲着车来“碰瓷”的。
同样跟刘女士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其他多名被害人。2024年7月,闵行公安通过日常数据分析排摸,并结合保险公司反馈发现,男子黄某驾驶非机动车,在近一年内频繁与机动车发生碰擦,产生事故近20次,远远超出正常事故概率,涉嫌以“碰瓷”方式实施诈骗。
在办案过程中,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适用法律,拿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侦办情况。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黄某在证据面前,对其“碰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其之前一直从事外卖快递行业。偶然的一次交通事故赔偿,让他发现其中的“可趁之机”。
“‘碰瓷’来钱可比老老实实送外卖快多了,躺在地上演一演也更轻松。”尝到一时的甜头后,黄某一念之差,为自己贪图的小利而沾沾自喜,此后他专挑车辆转弯或利用车辆盲区进行“碰瓷”。检察官发现,此前黄某已作案多起,因发生“事故”过多,他已被各外卖平台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得被聘用。
经查,黄某自2023年10月至今,驾驶非机动车在本区道路上寻找右转或右侧停靠的机动车,蓄意加速冲撞后引发交通事故。后在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其在自身无法提供有效受理赔材料的情况下,以言语威胁报警、反复催讨、扬言闹事等手段,向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属保险公司索赔。
结合保险公司理赔记录,车主的陈述及有效路面监控,检察机关最终认定黄某伪造10起交通事故,且通过虚假的收入证明,获利约3.5万元。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勿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如果遇到类似事件,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拒绝对方私了要求。
编辑:韩婉秋
校对:郑莉涵
审核:薛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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