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一审宣判
政务
2024-12-19 17:41
山东
2024年12月17日,由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份,被告人张某为转移债权,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扰乱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019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张某为逃避法院执行,设法转移个人及公司财产,导致相关判决、裁定无法对相关财产强制执行。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破坏社会诚信、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司法公信力。该案办理过程中,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指控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切实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