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学宪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12月4日,我们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了加深学生们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培养他们成为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垦利区检察院与区第一实验小学共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我们身边的宪法故事”大赛。下面,是来自四年级6班孙艺朵同学的讲述: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就在我身边》,首先我想和大家分享两个小故事。
6岁的林林家里比较穷,他还有哥哥和姐姐,父母要供养哥哥姐姐上学已经很不容易了,妈妈想让林林晚两年再上学。开学时,林林看到同龄的小伙伴们都背着新书包高高兴兴去学校了,林林好伤心。妈妈这样做对么?林林应该怎么办呢?
李阿姨到超市买东西,结账时门口的报警器突然响了。门口的保安说:“你别走,你是不是偷东西了?”李阿姨非常委屈:“我没有偷东西,我都付过钱了。”保安大叔不听她解释,强行把李阿姨锁进一个小屋里,还要进行搜身。李阿姨太生气了!保安有搜身的权利么?
同学们,类似的事情你们是不是也经常听到呀?如果是你,碰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呢?别着急,这时候就该请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了!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公民不分民族、性别等,都依法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故事中的林林最终向舅舅寻求了帮助,舅舅用宪法说服了妈妈,给林林争取到了上学的机会;
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不容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如果超市怀疑顾客偷东西,可以报警,由警察依法搜查,而不能擅自对顾客搜身。故事中的李阿姨马上报警寻求帮助,经过公安机关调查,门口报警是因为李阿姨携带的钥匙扣上带有磁扣。宪法的保护还了李阿姨清白!
同学们,听了这两个小故事后,你们还觉得宪法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么?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宪法就开始保护我们。根据宪法规定,出生后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上学了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8岁的我们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作了宪法保障我们的劳动权,结婚了宪法保护婚姻和家庭,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等我们老了,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看似遥远的宪法,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正是在宪法的保护下,我们才有了今天幸福的生活。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宪法日,我们要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END
一审:刘培福
二审:王艳青
三审:张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