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明白卡
1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2
《宪法》中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3
宗教与教育制度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
4
宗教活动的地点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
5
学校不能进行宗教活动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6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
7
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条
来源 |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辑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