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改《税收法典》的可行性,以符合全球收入原则。新规定将于2024年生效,修订后的条款指出,无论收入何时带入泰国,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拟议的修正案可能要求在泰国居住至少180天的个人,不论连续与否,需对在国外赚取的收入纳税,即使该收入未被带入泰国,曼谷邮报解释道。
税务局用来征税外国收入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税收法典》,它是税务局征税的主要法律,税收依赖于两个基本原则:
来源原则:根据该原则,泰国对在其境内产生的收入进行征税,无论该收入是来源于就业、在泰国进行的活动、雇主在泰国的活动还是位于泰国的财产。
居住原则:根据该原则,泰国对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1月到12月)内在泰国居住180天或以上的个人征税,不论该收入是国内还是国际收入。
所有的外国收入都需要征税吗?
并非所有的外国收入都需要纳税,税务局根据三大主要标准设定条件。如果满足所有三个标准,则该收入需要纳税:
个人必须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泰国累计居住至少180天。这确立了个人需向泰国支付所得税的居住身份。泰国税法中未定义短期居住。
个人必须拥有来自国外的收入,无论该收入来自哪个国家。
个人必须将这些外国收入带入泰国。如果他们在任何一年将此收入带入泰国,则他们必须根据《税收法典》第41条在该年支付所得税,该条款规定,居住在泰国并从国外就业或商业活动中获得收入,或从位于国外的资产中获得收入的个人,在将其带入泰国时必须支付所得税。
在2024年之前,拥有外国收入的个人可以减轻其税负,因为对这些外国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条件规定,如果在收入当年将其带入泰国,则税务局将对此征收所得税。
但是,如果收入在收入当年后被带入该国,则不产生税负。例如,如果某人在2020年获得国外收入并在2021年将其带入泰国,则不会产生税负。
从2024年起,新条件规定无论收入何时被带入泰国,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累进的,范围从5%到35%。
不过,税务局提供了减轻纳税人影响的例外情况。
对于2024年1月1日之前赚取的外国收入,仍然适用旧条件。这意味着如果这些收入在收入当年后被带入泰国,则不产生税负。
如果外国收入未被带入该国,有任何税负吗?
如果个人将国外收入保留在泰国外,目前对当地当局没有税负。
拟议的修正案遵循全球收入原则,要求在泰国居住至少180天的个人,不论连续与否,需对在国外赚取的收入纳税,即使该收入未被带入泰国。
税务局正在研究其他国家对外国收入征税的例子,例如美国,以评估其成功并确定他们遇到的挑战。
对居住在泰国的个人的外国收入征税是复杂的,因为税收的性质。
收入在国外赚取,必须首先在该国缴税。例如,如果居住在泰国的人在英国获得收入,英国有优先权对该收入征税。
如果个人的居住国遵循全球收入原则,个人仍需向泰国缴税,导致双重征税,除非外国有与泰国的双重征税协议。
例如,如果该收入在泰国需缴20%的税率,但已在国外缴纳了15%的税率,双重征税协议意味着个人只需向泰国支付5%的差额。
相反,如果个人已经在外国缴纳了30%的税,则在泰国不再有额外的税负,因为国外缴纳的税负高于泰国的要求。
个人不能要求退还泰国与外国之间的税差。
泰国与61个国家有双重征税协议。
可以检查国外的个人收入数据以评估税收吗?
泰国去年发布了一项关于税收信息交换的皇家法令,符合国际税收协议。
该国必须根据协议或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公约以及税务事项多边行政援助公约的要求,履行信息交换义务。
泰国还必须根据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的要求,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税收信息交换方面的全球论坛的成员,泰国必须与其条约伙伴进行按需和自动的税收信息交换。
然而,用于税收目的的金融信息交换法律在113个国家可用,具有某些限制。
从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收到的信息专门涉及投资相关事项,如利息和股息,并不包括个人的所有财务信息。
因此,一些财务信息,如工资或薪水,不会在这些互惠信息交换协议下提供。
资料来源:PR PHU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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