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院向社会各界公开尚未执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本公示仅用于信息公开,不得将公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拷贝、复制、转发或传播相关公示信息。
三、若有关当事人对被执行人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6日
被执行人信息公开
(第二十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上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以及拘传或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
承办人联系方式:
郑耀城 0595-23521502
【END】
供稿:陈雅婷 | 编辑:邓凤瑜
一审:尤珮灿 | 二审:寇婉芳 | 三审:吴金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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