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可选择还款,也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还款及申请本金延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到期本金还款
1.还款对象:年度有到期本金且未提前结清学生
2.还款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3.还款方式:
(1)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就近到乡镇教管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扫微信、支付宝付款码或刷任何银行开户的银联储蓄卡还款。
(2)云闪付APP还款(推荐)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后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依次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在线还款”,按提示完成还款。
(3)手机支付宝还款(推荐)
登录手机支付宝APP, 关注“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账号(签订合同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按提示完成还款。
二、提前还款
所有贷款学生均可随时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目前贷款全部免息,从2024年12月20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1.申请对象:年度有到期本金的借款学生,如果还款暂时有困难,可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2.申请时间和方式:借款学生于2024年12月17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四、违约责任与后果
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归还到期本金,即逾期还款。逾期还款将严重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征信记录,并将承担以下责任:
1.收取罚息。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逾期利息,即学生毕业当年开始,每年12月20日前没有归还需还资金的,每天加收130%的罚息。
2.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信用记录,一旦违约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学生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今后的交通出行、就业、社会招考、办理银行卡以及银行贷款等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3.逾期信息公布及法律责任。对于违约行为,银行将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名单、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并将违约情况告知借款人所在单位(包括学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家长居住地政府及村(居)委会。对于严重违约的借款人,银行将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其它相关的全部费用。
借款人一定要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
五、安全提示
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学生信息,冒充银行和助学贷款办理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诱骗学生将资金转至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请大家谨防上当受骗。为确保大家的还款资金安全,请通过云闪付APP、手机支付宝、专用POS机三种方式还款,且每个乡镇教管中心都配有专门的信贷员负责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收款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和任何形式的转账。
如需帮助,请及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拨打会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0943-3225168。
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