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2024年11月份山北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表》,山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11月份将对以下3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被检查企业需要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相关条线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执法检查工作重点
1、各类安全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各类安全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等。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双控机制等。
4、安全责任制落实资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厂中厂”企业需要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资料等。
5、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安全生产事项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记录;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告知员工的记录等。
6、安全生产现场隐患检查:火灾防范、现场作业、危化品使用、“厂中厂”管理、“生命通道”、委外作业管理等。
开展监督检查时,具体现场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2024年11月份山北街道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表
供稿: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王玥
审核:张华 蘇侬
发布:小王
2024第343期(总第23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