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可以部分红冲,但在部分红冲时有一个前提:必须受票方先做用途确认(包括勾选入账、勾选抵扣等)。如果受票方没有做用途确认,那销售方想要红冲,只能全额红冲。
假如受票方尚未做用途确认处理,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是做不了的,系统自动阻断改动金额,红冲金额无法改动。
但是现在,数电发票不用受票方做用途确认,直接可以部分红冲!
数电票新变化!
部分红冲功能彻底放开!
在部分红冲功能彻底放开的情况下,也需要注意:部分红冲时,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需选择“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如选择的是“开票有误”只能进行全额冲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业务-红字发票业务
2.选择要红冲的发票
3.点击销售退回或者销售折让开具
4.改动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
4种数电票不能红冲!
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是有4种情况,是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的: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网络,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