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前一天,山东泰安女律师高丙芳因代理农民工讨薪案被控虚假诉讼罪一案,在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公开宣判,高丙芳以虚假诉讼罪被判四年,她已当庭提出上诉。
这一判决也在律师圈引发极大的关注,在此暂且不表。让我诧异的,是这次庭审中的另一奇观:作为控方的检察官,在开庭时,竟带着手持盾牌的检察院法警,作为贴身护卫进入法庭。
笔者也参加过不少庭审,但这种自带护卫入场的检察官,还是第一次见到,同时也凸显了这一案件的受关注程度。
但检方这一如临大敌、草木皆兵的不自信举动,显然格局小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法院法院已经在法庭配备了足够的法警,你检方再来这一出,这不是明显不相信法院嘛?
再者,这也是对法院的见外,因为法检本就是一家人,你这样搞,明显是把法院当外人了,所以这些私人护卫被赶出法庭,也在情理之中。
总之,检方这次自带护卫的行为,显然是格局小了,需要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