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待遇2024年度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80周岁以上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类疾病在我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至85%,不再实行分段报销政策。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住院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为2000元。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大病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在全面落实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即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500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无封顶线。普通参保群众、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示范区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困境儿童)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
3.医疗救助政策中资助参保方面政策是什么?
答: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4.医疗救助政策中住院救助方面政策是什么?
答: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3596元/年(2024年标准)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8991元/年(2024年标准)确定。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5%的救助。
5.医疗救助政策中门诊救助方面政策是什么?
答:一是门诊救助病种包括以下9类:终末期肾病(采用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采取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采用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二是救助比例。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上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0%的救助。
出品:中共承留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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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济源传媒集团全媒体运营中心
编辑:卢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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