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合格证明待延续、已过期相关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请相关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业务领域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延续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上传到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系统平台网站进行变更申请。如2024年12月30日前未进行补充说明并办理延续的“两类人员”合格证明将视为作废,从业人员需重新考核。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成证书补充及延续申请。确保行业有序安全发展!数据来源: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