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租公告

文摘   2025-01-09 19:56   江西  









拍 租 公 告


我局委托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1月1710时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位于宜丰县新昌西大道北侧(新昌一小大门对面)竹乡智慧停车场沿街配套1-2层商铺进行公开拍租。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竞拍保证金

本次拍租标的为宜丰县新昌西大道北侧(新昌一小大门对面)竹乡智慧停车场沿街配套1-2层商铺。共五套,参考总建筑面积约749.85平方米(以现场展示为准)。该商铺坐落于:宜丰县新昌西大道北侧(新昌一小大门对面)。商铺东至学前路、西至空地、南至新昌西大道、北至民房。商铺为框架结构,总楼层3层,拍租的楼层为1-2层(以现场展示为准),均为简单装修。租赁期限均为3年。




二、拍租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方式

、拍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意向人到现场勘察。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25年1月16日17:30止

五、报名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登记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及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拍。

六、获取竞租权限:

1、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期间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完成网上注册、实名认证、报名,并缴交竞拍保证金。(网上报名等事项指导电话 13340055334。若有网上报名不便者,请来电预约,我公司将到标的现场提供报名帮助)

2、竞拍保证金汇入账户: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00 1250 1700 5000 0425;开户行:中国建行昌黎支行。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月16日17:30时止。网上报名成功及缴纳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方可取得竞拍资格。(请意向竞买人合理安排好时间,以免耽误参拍)

七、竞拍保证金退还说明:报名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收现金)不冲抵租金、不计利息。竞拍不成者,将于拍租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渠道退还;竞拍成交者,缴清应交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拍卖公司接我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渠道退还竞拍保证金

八、竞拍成交者,须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在拍租成交当日或次日到拍卖公司指定地点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

九、租金缴交方式:本场拍租会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即为第1租金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交第一年度租金,另需缴交履约保证金(金额额度为2个月的租金,即年度租金金额÷12个月*2个月)。租赁期内每年租金以第一年度租金为标准缴交。先交后用。

十、对买受人(即承租人)商铺租赁相关要求(不仅限于以下条款)

1、买受人应按我局的要求使用标的物,标的物自移交之时起,由买受人负责保管,买受人租赁期间为房屋的实际管理人,须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并确保租赁期内房屋免遭损坏,如有损坏必须赔偿,不得私自改造房屋结构,如有需要,需经我局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2、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买受人使用该租赁标的物所发生的水、电(包括开通、安装水电表)、网络费、税费、物业管理、卫生、消防、城市管理、环保排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若拖欠相关费用,我局视情节有权收回标的物。

3、买受人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文明经营,遵纪守法,及时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照,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造成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的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范围。

4、租赁期间,如发生环保、消防和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5、未经我局允许不得私自分租、转租

6、租赁期满,买受人必须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租赁物完好状况下归还我局,其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装潢部分不得拆除毁坏我局要求恢复装修拆除的门、窗、墙等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商铺门前禁止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堆放杂物、摆摊设点。

8、买受人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时必须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材料。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9、因政府、上级部门行为或政策要求需要中途解除合同,我局不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买受人租赁未履行期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无条件搬迁。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赔偿。

10、买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若在合同期限内提前撤场,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若承租期间未严格履约对我局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我局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11、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如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依法依规经营,完全履行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续租申请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向我局书面申请。

12、意向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上述条款均已知悉并自愿接受。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或以我局的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795-3583488 13907955031  13340055334
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中路206号四楼(九江银行楼上)

特此公告

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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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编:张   彦

初审:周兢业

编审:李   坚

签发:钟志强

投稿邮箱:yffb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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