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繁荣发展,强化电影、出版物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元旦、春节假期社会文化环境。1月2日—7日,县委宣传部联合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城区内的印刷企业、影院、书店(文具店)等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印刷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物料是否有序摆放、配电线配电柜是否老化、消防器材配备维护以及落实印刷行业“五项制度”等情况;在电影院,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疏散通道、放映设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等事项落实情况;在校园周边,执法人员向校园周边经营主体讲解“耽美文学”、危险玩具对青少年成长的危害,指导经营者如何辨别“耽美文学”,讲解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场所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书店、文具店等经营主体强化社会责任,合法合规经营,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阅读和学习环境。本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总人次1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0余家次,清查安全隐患5起,清理盗版(有害性)出版物50余册。
下一步,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各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营造稳定、安全、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