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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州又有多人因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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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南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第二次联合行动,在对建昌镇东街一店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铺内存有大量烟花,且店主吴某无法出示相关行业许可证。
经查,店主吴某在明知自己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放于店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目前,南城公安已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吴某处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5日,洽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洽湾镇某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洽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仓库内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经南丰县烟花爆竹公司现场确认,这些烟花爆竹属非法储存。
洽湾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南丰县应急管理局对这些非法物品进行了查扣。同时,民警对该仓库负责人谢某某、胡某某进行询问。谢某某、胡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谢某某、胡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月17日,区公安局、区城管局以及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全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在沐风路与德政路交叉口一家生活超市里发现,该店非法存储各类烟花爆竹,店主艾某对其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东乡区公安局对艾某处行政拘留。
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也随之进入销售旺季
营造喜庆氛围的同时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未经许可
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