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以及《天津市检察机关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质效,近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带队赴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开展调研服务,与部分校领导举行座谈,并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该校高一年级师生讲授法治课。第一检察部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座谈中,校方领导对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给学校提供的法治保障和暖心服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推动依法治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继续给予指导帮助。刘在青检察长详细了解了学校人员结构、校园安全保障制度机制建设、校内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教育教学场所设施安全状况以及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情况,向校领导介绍了我院职能特点、未成年人检察履职情况,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现场解答了学校相关法律诉求。双方就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制度机制、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刘在青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围绕“以法之名 守护成长”主题,为该校高一年级师生讲授法治课,向同学们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检察职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六大保护”具体内容,结合我院实际办案经验和经典案例,以案说法讲解了如何防范网络欺凌、网络性侵、网络涉毒等网络犯罪行为的侵害,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同学们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远离违法犯罪,并为刚刚开启高中生涯的同学们送上法治寄语。
刘在青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市检三分院将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进一步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规范化履职工作要求,在预防、保护、帮教、治理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以专业精神、司法温度和法治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和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 源丨第一检察部
文 字丨纪璐
审 核丨赵勇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微信:tjjc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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